麻醉

加註文字

對於病人或家屬,要求在診斷書上增加非專業醫療的文字,基本上只要不違法,我都已經習慣見怪不怪,不外乎是要有「手術」」、「休養」、「不宜xx活動」之類。縫傷口不能只寫「傷口縫合」,一定要有「傷口縫合手術」。(到底多兩個字「手術」,對給付有沒有幫助?又或者什麼樣的治療算是「手術」?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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